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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开放获取政策
最后更新:2018-12-18


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全球研究理事会2014北京会议的新闻通气会上,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自然基金委分别发布了《中国科学院关于公共资助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要求得到公共资助的科研论文在发表后把论文最终审定稿存储到相应的知识库中,在发表后12个月内实行开放获取。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科技界推动开放获取、知识普惠社会、创新驱动发展的责任和努力,也表明我国在全球科技信息开放获取中做出的重大贡献,会极大促进科技知识迅速转化为全社会的创新资源和创新能力,支持创新型国家建设。

中科院相关报道请见(中科院政策声明请见该报道附件):
http://www.cas.cn/xw/yxdt/201405/t20140516_4121375.shtml

基金委相关报道请见: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info44456.htm